9月28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同“SMI”网络传销案。据了解,郭某艳等5名被告人以投资理财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财富指数的方法取得加入资历,并按照传销的模式,开展别人参加,骗得资产,构成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到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马某珍、周某经郭某艳介绍加入“SMI”渠道,并回到邓州开展了冀某阵、常某。马某珍、冀某阵、常某屡次安排宣扬训练,开展新成员,并安排参与听课。三人声称加入渠道需购买财富指数才干注册并获利,运用拆分和拉人头的方法完成收益。马某珍被声称为总负责人、周某为管帐、冀某阵为河南区负责人、常某为开展团执行者。

在此期间,周某帮助郭某艳、马某珍收取下线成员资金,并协助分配渠道财富指数给购买的下线成员。

截止案发,郭某艳开展会员达104人,收取传销资金794.8348万元;冀某阵开展下线会员79人,交纳传销资金217.3398万元;常某开展下线会员35人,收取传销资金107.22万元。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为,郭某艳等5名被告人以投资理财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财富指数并按照层级开展人员,以开展人员数量诱惑参加者持续开展别人参加,骗得资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

9月2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令的规定,以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郭某艳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马某珍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冀某阵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常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

网络传销是指运用网络等手法进行传销活动,运用隐秘的手法,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人拉人来取得盈余,是传统传销的变种。

网络传销存在多种形式,如微商传销、社交传销、返利传销、消费传销、网购传销、金融传销、钱银传销、养老传销、旅游传销、理财传销等。近年来,被定性为传销或疑似传销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调查发现,一些投资者尽管了解传销的实质,但认为自己不会成为“伐鼓传花”的最终一个人。一些投资者认为投资金额不高,并且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翻倍,即便明知会崩盘,也想赌一赌,毕竟还有新会员不断加入,即便崩盘时自己已退出。

但实际上,许多投资者在取得第一笔收益后,持续增加投入,陷入越来越深的困境,很多投资者在未能取得收益之前,渠道现已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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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快讯

【巴伐利亚数据监管机构:Worldcoin启动时,尚未完成对其隐私和安全评估】金色财经报道,德国巴伐利亚州数据监管机构负责人Michael Will表示,Worldcoin项目启动时,该机构尚未完成对Worldcoin的隐私和安全评估。Michael Will称,该局在7月24日上线时仍在审查该项目,尽管他指出该公司不合法,有义务在启动前通知当局并获得批准。巴伐利亚州是德国的一个州,Worldcoin在该州设立了一个实体来管理其欧洲用户的数据,因此当地政府正在主导调查。
与此同时,Worldcoin的财务方面也正在接受调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正在监督该项目,该机构的一位发言人告诉当地报纸Tagesspiegel,目前尚不清楚它是否需要像其他加密公司那样获得 BaFin 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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