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重磅 | HK证监:虚拟买卖是“少设限”仍是“高门槛”?》
作者:肖飒法令团队
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监会(以下简称“SFC”)就监管虚拟财物买卖渠道的主张,发布了《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督查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营运者的主张监管规则的咨询文件》(以下简称《咨询文件》)。此次《咨询文件》所为何来?通俗来讲,其实就是作为监管主体的SFC现在现已对虚拟财物买卖监管有了一些老练可行的主意,但因为虚拟财物自身具有的新颖性、技术性和有别于其他传统金融产品的特性,又使得SFC不太确认这套尚处于idea阶段的监管手法(1)是否切实可行?以及(2)是否能在保证香港金融安稳的前提下,促进香港虚拟财物的开展,以奠定香港未来50年的继续辉煌。
因而,SFC提前将未来或许的一系列监管办法公之于众,被监管或不被监管的、利益相关或不相关的定见一律笑纳,只为终究落地的,是最适合香港、最能促进社会开展的好方针。
一、此次大众咨询,重点内容有哪些?
说实话,飒姐团队对此次SFC在大众咨询中透露出的“干货”很是满意,作为我国为数不多的,有着悠久前史和老练资本商场的区域,香港一向本着“立异的前提是安稳”的监管思路,对金融范畴施行强监管办法。(特别是在2019年后,香港为了成为亚太区域第一个经过FATF“成员互点评陈述”的司法管辖区,在金融监管范畴重拳出击并继续至今时今日)。
可是,此次SFC却在大众咨询中,直接拿出可行、可信、可预期、颗粒度够细的监管办法,一方面展示了香港答应虚拟财物自由买卖、渠道合规运营的气魄;另一方面又把姿势放低,本着商议的态度虚心听取职业声音,实属对虚拟财物职业释放了最大的诚意和好心,在FTX暴雷的压力下,实行了自己在2022年末发布的《有关香港虚拟财物开展的方针宣言》(简称《香港宣言》)。
进入正题,此次大众咨询首要是为了评论:是否应准许持牌渠道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俗称“散户”)提供服务?如准许,除了在大众咨询文件中所主张的一系列投资者保证办法外,还应实行哪些办法?带着这两个咨询问题,SFC详尽的与大众探讨了自己现有的对策与办法,包含:保证持牌买卖渠道上的虚拟财物的合规可信、建立买卖渠道稳妥或用户补偿机制、虚拟财物衍生金融产品的合规买卖、持牌审核加速,以及十分重要的,在《冲击洗钱法令》正式施行后,虚拟财物服务提供者的过渡性组织及清退办法,干货满满令人欣慰。
下面,飒姐团队就逐个为我们从法令视点,详解SFC这一连串“大招”或许产生的实践影响。
二、针对虚拟财物买卖渠道:新增责任、持牌检查调整及清退
首先,清晰一点,在此次大众咨询中SFC现已清晰表示了监管倾向,在《咨询文件》第Ⅲ部分的问题3中,SFC清晰表示“如证监会有意答应零售投资者使用持牌虚拟财物买卖渠道,你以为……”。那么作为主角的持牌买卖渠道,在此次大众咨询中受到了最多的关注。
01、渠道新增很多合规责任,需担任审核第三方虚拟财物是否合规
尽管现在坊间传言香港持牌虚拟财物买卖渠道仅被SFC答应与“散户”进行大宗比特币、以太坊的买卖,但仅仅两个虚拟币种显然不能满足商场需求,为长久计,必然要有更多种类的虚拟财物“入局”。可是,SFC自身是一个较为传统的金融监管组织,大部分工作人员都不是技术身世,那么怎么精确高效的判别除比特币、以太坊意外的虚拟财物是否靠谱合规?是否可信可投资?以及是否能够进入持牌买卖组织,并答应危险耐受力更差的“散户”进行买卖?
SFC理解,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与其让自家一群非技术人员如传统金融监管一般对数不胜数的虚拟财物逐个检查,不如把这活交给专业人士——持牌虚拟财物买卖渠道来做。因而,持牌虚拟财物买卖渠道根本上能够说在之前现已确认的各项合规责任(稳妥保管财物、KYC、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利益冲突办理、预防商场操纵及违规活动、会计及审计、危险办理)中,又增加了一项:辨别并办理第三方入场买卖的虚拟财物责任。
简言之, 证监会期望持牌虚拟财物渠道营运者,关于证券金消融的第三方虚拟财物,渠道在纳入其之前,必须对该虚拟财物进行合理的尽职检查,以保证它们符合纳入的一般性准则。如果因为渠道未实行前述合理的尽职调查责任或实行责任不完全,将会对因而出现的丢失负有终究责任。这还不算完,持牌渠道营运者在答应第三方证券金融型虚拟财物入局买卖后,还要继续地督查该虚拟财物,保证它们继续合规。
别的,关于此前监管态度不明、监管规矩含糊的非金融证券型虚拟财物(例如作为纯粹数学艺术品的NFT),证监会要求渠道出具两项文件才干被纳入买卖:(1)由渠道自己或有资历的第三方独立组织出具的智能合约检查陈述,证明其智能合约不存在可被利用的缺陷和漏洞;(2)律师的法令定见书,证明其合规性。才干被纳入并答应与专业投资者或“散户”买卖。
别的,SFC为渠道设立了与传统金融组织监管类似的信息发表责任,具体发表责任能够参考SFC此前发布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指引》第9.28段。
02、持牌检查大加速:引进外部专家点评
一直以来,相比其他金融车牌的请求,虚拟财物买卖渠道的车牌审核是十分十分慢的,现有的两个持牌渠道根本上都等了快两年时刻才成功拿下车牌,时刻本钱让大部分虚拟财物从业者望而却步,这首要是因为审核工作量大、监管办法不清晰、证监会人手不足等原因形成的。现在,证监会为了简化请求程序,大大提高发牌速度,将引进外部专家点评准则,尔后SFC不欲再直接检查原始材料。
留意,请求持牌的渠道需要在两个阶段向证监会提交两份专家点评陈述:(1)提交车牌请求之时(第一阶段陈述);(2)获证监会原则上同意之后(第二阶段陈述)。
第一阶段专家陈述包含(1)虚拟财物买卖渠道主张的架构、管治、运作、系统及监控办法的设计效能,人事编制、纳入代币点评机制;(2)保管虚拟财物(3)KYC、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4)商场督查、危险办理及网络保安等。
第二阶段专家陈述则是点评渠道方针、程序和系统安全、监控办法的施行组织以及实践采纳成效。至于适格的专家标准,还有待SFC的进一步清晰。
03、不欲持牌的渠道,怎么清退?
依据SFC规则,只要是在香港运营虚拟财物渠道或面向香港居民运营的虚拟财物渠道,不管是否为金融证券化的虚拟财物都必须持牌,不欲持牌的需有序清退。
原有的在香港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如无意申领车牌,需要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事务,终究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需要在该日期前完结清退。不然将违反香港《冲击洗钱法令》下的虚拟财物服务提供者准则,SFC到时将重拳出击。如果不是香港原有的虚拟财物买卖渠道,但面向香港居民展业也必须持牌,不然将会面临与上述香港土著渠道的同等待遇,视情节而定还有或许涉嫌犯罪。
当然,SFC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在本年6月完结持牌,只要满足必定条件,即使还未被批给车牌,也能够被“视为”持牌渠道,具体内容较多,飒姐团队暂不展开胪陈。
三、NFT及其他虚拟财物何去何从?两层发牌是答案
在此次《咨询文件》尚未发布前,因为对非金融证券类虚拟财物监管规矩的含糊,以及SFC自己也不欲对非金融证券类的虚拟财物进行监管(首要是有心无力),作为纯数字艺术品的NFT及其他弱金融特点或无金融特点的虚拟财物并未被纳入SFC的持牌监管系统中,换言之,好像无需强制持牌。
可是,现在情况出现了改动,在《冲击洗钱法令》出台后,为了一致监管,香港政府终究仍是决定将所有虚拟财物的监管责任赋予了SFC,因而,飒姐团队能够给出一个确认的定论:NFT买卖渠道在香港运营也需要持牌。
为了处理金融证券类虚拟财物和非金融证券类虚拟财物之间具有显著区别,监管办法或许存在冲突的问题,SFC决定引进“两层发牌”准则。所谓“两层发牌”,指的是SFC将会被依据虚拟财物是否具有金融特点进行区分,批给不同答应内容的车牌,例如批给1号牌(答应金融证券类虚拟财物买卖)和批给1号车牌(答应金融证券和非金融证券类虚拟财物买卖)。
这首要是因为SFC现已意识到,虚拟财物的性质和特点或许随时刻而改动,某一虚拟财物的分类或许会由非金融证券型变为金融证券型代币(反之亦然,很是杂乱,所以当时才不想管)。为了该种动态改动的或许性,SFC暂定采纳“两层发牌”准则,以供尔后虚拟财物的动态调整。当然,在请求第二套牌时,如果现已是持牌(或正在申牌)的渠道,在程序上将会有必定的简化优惠办法,究竟SFC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尴尬我们或拖延审批时刻。
四、我国大陆公民是否可在香港买卖虚拟币?
众所周知,我国大陆在2021年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备和处置虚拟钱银买卖炒作危险的告诉》(简称“9.24告诉”)后,虚拟币买卖及相关金融事务就被完全清退出我国大陆区域,可是实践上我国并没有禁止公民个人合法持有虚拟钱银。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在香港建立结束整套虚拟财物监管系统后,将自己手上合法持有的虚拟币在香港买卖掉呢?
实践上,这是一个众多大陆公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在本次大众咨询的文件中,SFC并没有提及该问题(好像是故意回避了),这首要是因为,香港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除非取得同意或宪法豁免(例如在香港《根本法》中规则了我国大陆区域部分根本法令不在香港区域收效)在立法和方针的拟定上,原则上不应与我国大陆区域的法令或方针相违反或冲突。
如果香港答应我国大陆公民在香港区域买卖虚拟钱银,则很或许使得9.24告诉成为一纸废文。因而,在这个问题上,飒姐团队难以做出判别和点评,还需要更多的时刻来调查
此时快讯
【2023-02-22 03:37】【香港将成立虚拟资产发展专责小组】金色财经报道,香港将成立虚拟资产发展专责小组,推动Web3生态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