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为应对包含虚拟商品和NFT相关术语的商标申请的突然增加,负责欧盟商标注册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关于虚拟商品和NFT分类方法的指南。该方法被写入2023年版指南草案“EUIPO系统用户的主要参考点”中。
EUIPO将NFT定义为“在区块链中注册的唯一数字证书,用于数字物品的验证,但是却与这些数字物品不同”。
EUIPO表示,虚拟商品和NFT属于尼斯分类的第9类。这是因为它们被视为数字内容或图像。在向EUIPO提交申请时,“虚拟商品”和“NFT”这两个术语本身都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与虚拟商品相关的物品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的(例如“虚拟商品,即虚拟服装”)。对于NFT而言,NFT验证的数字物品也必须是具体的。在将于2023年发布的第12版《尼斯分类》中,术语“通过NFT验证的可下载的数字文件”将被添加到第9类中。(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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