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稳定币条例草案》,并希望尽快通过。监管制度重点包括以下三项:(一)持牌人必须维持稳健的储备稳定机制,确保稳定币储备资产由优质和具高流动性的资产组成,总值在任何时候都至少相等于流通的法币稳定币面额,并作妥善分隔和保管;(二)稳定币持有人应有权向发行人按面额赎回稳定币,赎回要求必须在不附带不合理费用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处理;(三)需订明一系列打击洗钱、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和审计及适当人选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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