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相关服务提供者如果未提交牌照申请,要在5月31日或之前结束在香港的业务。有关申请者名单预料明日更新。
她出席活动时又表示,证监会去年11月就代币化认可投资产品发出通函,对从事代币化证券活动的中介机构、私募基金等提出非常明确的指引,内容涉及尽职审查、风险披露要求等。
她重申,证监会对代币化证券产品的监管原则是“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金色财经此前报道,香港证监会发文表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在2月29日前提交牌照申请,否则须于5月31日前结束在港业务。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