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韩国延世大学法学院的金裕成教授表示,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是否应被视为赌博犯罪,他认为需要进行彻底的审查。这一主张与韩国金融当局并未将虚拟资产归类为金融产品有关。根据韩国资本市场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金融投资业务经营者从事金融投资业务,不适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也就是说,持牌金融投资业务经营者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不适用赌博罪。另一方面,就韩国的虚拟资产而言,由于不属于金融产品,因此不能适用例外情况。
该教授表示,韩国最高法院此前已认定某虚拟期货投资网站运营者开设赌博场所罪和教唆开设赌博场所罪。该教授强调,除非有特殊情况,远期交易是否应被视为赌博犯罪可能存在问题,有必要制定与虚拟资产交易相关的赌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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