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联合发表公众谘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须获取金融管理专员发出的牌照;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可以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售予零售投资者;禁止推广等。同时将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并已有具体计划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人传达监管期望和提供合规指引,同时收集他们对拟议监管要求的意见,以促进后续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确保制度切合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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