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同离奇的掠夺案件。被告人周某与几名同案人伙同策划了一同以购买虚拟钱银为名的掠夺行为。

他们先用40万现金与卖家吴某进行买卖,承认虚拟钱银到账后,再以虚拟钱银未到账为由要求对方交还钱款。在买卖时,吴某不愿交还,所以周某便与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掠夺回40万元现金,并一同逃离现场。在逃离时,周某被吴某阻拦,终究被公安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其他几名同案人也先后到案。

在庭审中,周某对涉嫌掠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公诉机关当庭给出了量刑建议。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福清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根据相关规定,虚拟钱银并非我国规定的钱银当局发行,不具有与钱银同等的法律地位,投资虚拟钱银存在多重危险,投资者需自行承担危险,而且进行现金买卖时应谨慎。新浪网报导。

此时快讯

【英国投资协会允许资管公司参与基金代币化,但方式受到限制】金色财经报道,英国投资协会发布了政府资产管理工作组技术工作组的中期报告。报告概述了一个蓝图,允许资产管理公司现在参与基金代币化,但方式受到限制。然而,它也为更广泛地采用DLT提供了路线图,使资产管理者能够获得代币化基金的全部好处。
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关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代币化活动以及代币化潜在的巨大成本节省。英国8.8万亿英镑(11万亿美元)的基金业中有一半代表英国以外的投资者管理资产。该报告概述了可能使用DLT的三个登记处:记录最终受益人的客户登记处、列出一级市场投资者(机构)的单位登记处和资产登记处。在代币化的第一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将使用经过许可的DLT进行单位注册。然而,DLT声称的最大好处将由其他两个注册机构获得。其中一些需要进行法律修改。
首先,从技术上来说,代币化基金属于加密资产,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向FCA注册以获得加密资产反洗钱许可证。这通常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此FCA正在研究如何为合规的现有企业加快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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