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报道,近日,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庄河法庭审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平(化名)与被告赵斌(化名)在虚拟货币兑换业务上相互往来。2022年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将其资金400余万元通过手机转账存入被告银行账户内,交由被告具体操盘为其理财赚钱,并约定了相关交易的利益分成。其中约二百余万元被告投资进行了虚拟货币交易,大部分投资用来购买了泰达币(即USDT),但后续投资失利,损失巨大,双方对损失数额、责任承担、利益分成产生争议,随即原告于2023年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委托理财款400余万元整。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原告王平关于泰达币投资部分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不服,上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最终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关于该部分的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应认定为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履行该方面合同期间的盈利或亏损等,以及其他细节性问题,均不予处理,由此引发的损失由王平自行承担,最终一审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结果,并经二审法院判决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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