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邓建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

基金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项目“金融体系安全与区块链监管科技”(2021-03)

本文发表于《学术论坛》2023年第3期。

[摘 要]干流刊物发表的效果标明,一些文科布景的法学学者对区块链常识存在认知约束。有的学者疏忽了联盟链与公有链的重要差异,未能了解区块链法学研讨的中心,相关见地与立法主张缺少可行性或必要性。公有链对法制(理论)与监管的应战最大,其经济鼓励机制以加密财物为中心,依据代码的去中心化办理机制缺少清晰的法令职责承当主体,打破了法制(理论)与监管结构,理应成为研讨要点。法学视界下区块链研讨进路需求学者事前储备深沉的技能常识,聚集于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金融范畴,在学术增量方面下足功夫。

[关键词]区块链;加密财物;鼓励机制;金融监管;去中心化金融 

自比特币于2009年头诞生以来,其依托的底层技能——区块链被称为互联网呈现后最为重要的技能改造。区块链标志着中心化的信息互联网向去中心化的价值互联网打破,因而近年成为法学及金融监管范畴研讨热门。如有学者在研讨综述中指出,在运用方面,金融范畴和主权钱银范畴遭到的重视最多 1 。这种办法上去中心化的价值互联网给法制(法学理论)与金融监管带来巨大应战,需求法学界奉献有价值的学术才智予以应对,但干流学术刊物发表的一些效果存在许多问题,当下亟须反思。为此,本文首先将分析近年干流法学研讨存在的许多认知约束;其次分析一些研讨因疏忽联盟链与公有链的差异,导致相关对策与立法主张缺少可行性或必要性;再次在比对联盟链和公有链差异的根底上,分析公有链法学研讨存在的缺少,指出依据公有链的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金融应成为法学研讨首要方针;终究针对当时研讨的短缺,探讨去中心化金融的规制途径。

一、法学研讨者的知道约束

近年来,国内外干流法学界的区块链研讨论文数量陡增,但一些效果标明,文科布景的法学学者对区块链存在较大认知短缺,试析如下。

(一) 对区块链技能的认知约束

一些法学学者以为量子核算出来今后,区块链的加密算法将失效,存在巨大危险。国外学者以为,区块链体系以现代暗码技能为根底,跟着核算才干的不断进步,这些机制的根本缺点更难以消除。例如,量子核算机可以破解性能最强的一般电脑难以破解的加密算法 2 。国内学者亦谓,区块链所选用的暗码学技能可以增强体系的安全性,但也并非无懈可击,一旦暗码被破解,买卖信息乃至数字签名均有被篡改的或许 3 。区块链代码自身就存在被破解的或许,伴跟着核算才干的提高,运用量子核算机就可以破解区块链加密算法 4 。将来量子核算能轻易破解依据加密算法构建的网络体系,轻则可以经过盗取节点账户信息(如私钥等),给有关区块链参加者构成难以弥补的工业危害和隐私泄漏,重则可以凭借超强算力篡改大部分节点账户数据操控整个区块链体系 5 

这些见地潜在确定量子核算技能快速开展,却均默许加密算法技能安稳不变。技能专家指出,要获取满意数量的量子比特充沛发挥量子算法的核算优势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为确保金融职业的后量子安全,学术界已首先提出了后量子暗码算法 6 。如果未来有才干结构有用大型量子核算机,应对量子要挟的办法首要会集在开展量子暗码和后量子暗码这两方面,现有研讨已有明显开展 7 。业界干流观念以为具有破解非对称暗码才干的量子核算机需10年以上才干投入运用,应对量子核算攻击对非对称算法的安全要挟,现在业界首要有两类解决思路:一类是运用量子密钥分发(QKD)网络进行对称密钥洽谈,维护密钥安全性;另一类是研讨后量子暗码算法(PQC),直接替换现有的非对称算法 8 。技能专家还指出,量子物理支撑了量子核算,却也在抗击算力破解方面供给了量子暗码 9 。量子核算技能开展的一同,各国在同步研制抗量子加密技能,上述法学研讨者的见地恐怕过虑了。

有学者称,参加节点可以不给“矿工”任何付出,可是其买卖数据就不能写入区块链 10 。这个观念较肯定。首先,有的买卖者付出零手续费(0 fee),买卖数据相同能写入区块链 11 。其次,存在一些买卖免费的公有链,比方依据区块链游戏“Axie Infinity”而创立的公有链“Ronin”,每天为每个钱包供给屡次免费买卖时机。终究,买卖者或许在线下与“矿池”达到某种协作,“矿池”在链上免费将买卖者的买卖信息写入区块链。

有的学者对“去中心化”了解存在误差,以为区块链可以帮忙去中心化。比方,瑞波(Ripple)便是去中心化的全球付出体系,不依赖任何安排具有或运营,便于人们在全球规模内快速、低廉地完结转账和付出。这种以区块链为根底的技能可以下降世界付出体系中的严重危险和本钱 12 。理论上瑞波的构成节点无须答应即可接入,办法上呈公链,但实质是仅由瑞波公司(Ripple Labs)运营的私有链,瑞波付出体系由瑞波公司掌控。近年美国证券买卖委员会以为瑞波币过于中心化,具有证券性质,因而申述瑞波公司。但实践上瑞波公司未采纳去中心化思想运营瑞波币,瑞波币远未达到去中心化程度,持币用户并非经过“采矿”获取瑞波币奖赏,瑞波币均由该公司统一发行和出售 13 ,视之为“去中心化的全球付出体系”有违实际。学者对区块链常识判定过错,难免扭曲相应法学理论或对策主张。

(二) 依据有限认知的对策缺少可操作性

有学者以为区块链完结了“肯定匿名”,区块链中的买卖当事人在买卖过程中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为解决区块链胶葛的民事管辖权难题,学者以为可以在区块链社区树立前,在社区植入一种数据库运用,以帮忙法院扭转因区块链管辖权不确定而带来的坏处。该预留接口可以使法院凭借数据输入嵌入区块链中,借此扩展法院管辖权 14 。实际上,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干流区块链并未完结“肯定匿名”,因为买卖的揭露性,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与追寻技能,法令安排可解分出大都加密财物持有者的真实身份。干流加密钱银相关社区及其对应的区块链项目早已老练,工作多年,不大或许“在社区植入一种数据库运用”以满意法院的管辖权要求。因而,这类见地恐怕违背实践,计划缺少可操作性。有的学者提出把实名制运用到区块链特定范畴,将有助于缓解网络主体的隐匿情况与真实身份查证不一致的问题 15 。这在闻名公链上缺少可操作性,在比如达世币、零币等以买卖轨迹保密、注重肯定隐私为技能特征的区块链网络更无从谈起。因而,这类法令规制思路仅仅“听起来很美”。

一些学者的认知误差使其想象的某些危险规制途径难以完结。有学者提出,代码缝隙在智能合约上线之前都应被仔细地逐一排查,区块链信息服务供给者一旦接到有关部分下达的补漏指令,应在合理时间内对区块链缝隙采纳及时修订等办法 16 。实践中,智能合约无论怎样经由人工细致审计,总或许存在种种代码缝隙危险,无危险的智能合约并不存在。比方在2020年8月,去中心化区块链金融项目Yam Finance被发现存在丧命技能缝隙后,其对应发行的加密钱银YAM在37小时内归零,YAM持有者大多血本无归 17 。此类危险事例近年来时有产生。笔者调研的区块链安全技能公司对外推出智能合约代码审计服务,这些公司在服务条款中均约定,审计后的合约代码呈现技能危险,公司不承当相应职责──技能审计公司只能尽勤勉职责,无法确保代码肯定安全。

有学者以为区块链技能理论上可以把法官从实际判别中解放出来,区块链技能是在实际问题上对法官的彻底代替 18 ,这一定论过火抬高了区块链的功用。职业专家指出,区块链可追溯性、防篡改等优势首要是在信息上链后的阶段创造价值,但要确保用户相信的信息确实是真实精确的,还要从信息的源头入手,确保信息上链前没有被篡改过,这是单一区块链技能无法做到的 19 

(三) 认知约束下缺少归纳视界

近年干流研讨对比如加密钱银法令特点或反洗钱等区块链细节问题的探讨居多 20 ,对区块链关键问题的归纳研讨有待深化。在过去几年,英文顶尖法学刊物的相关研讨亦多就某个细节就事论事,如对比特币、ICO等扼要提出危险应对方针的研讨方法 21 ,或用证券法的思路规制买卖所 24 ,或以证券法的固有概念扼要评估加密钱银法令特点为产品仍是证券性质 25 ,等等。这些触及前沿科技的法学研讨多流于对细节的长篇大论,仅仅从传统法学视界动身得出一个简略的定论,未充沛掌握区块链的关键问题,未对区块链构成大局观。包含区块链在内的前沿科技对既有法制体系和理论产生冲击,对这些应战或许导致的社会变革,一些学者缺少归纳眼光,或以旧有法学理论应对新危险,习惯在较浅层次针对某个细节展开分析。有学者批判道,“现在大大都与区块链法令问题有关的研讨聚集于区块链技能的法令危险、法令规制和法令科技运用等实务性问题,而真实深化考虑区块链或许对传统法令带来的深远影响的研讨相对稀缺,映衬出当时学术界对区块链法令问题研讨的有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 26 。笔者以为,提高区块链法学研讨的学术品位,应掌握区块链的法学中心议题,将实践问题与理论问题有机结合,才干为法学研讨奉献有价值的学术增量。

二、区块链差异化的疏忽

除了上述学者对区块链常识的认知误差,一些国内学者并未注意到区块链技能内部结构的显著差异,未针对联盟链和公有链区分差异化的规制办法,严重影响学术研讨的价值。

(一) 联盟链规制必要性的反思

干流英文法学刊物中,相关研讨多将公有链作为当然研讨方针,如有学者将之界说为:区块链是在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的核算机数字网络工作的数字账本,便当各类在线买卖 27 。不同区块链类型的差异使其相应的法令危险与规制办法理应有所区别。国内一些法学学者较少注意到公有链与联盟链的首要区别,提出的一些规制对策难免无的放矢,或许会负面影响相关立法。一些学者虽注意到这种分野,但在提出归责途径时,实践大将面向联盟链的对策适用于一切区块链类型,比方以为区块链渠道供给者应当是适格的法人安排 28 。一些研讨区块链金融规制的学者把区块链渠道∕企业作为规制方针 29 ,这根本上针对联盟链办法才适用。公有链多为极其松散的办理方法,缺少法人安排等特定操控实体,上述归责途径或相似“屠龙术”。有学者谓,网信办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监管法令安排,其应增强可操作性,包含对信息服务供给渠道应强化其安全办理人职责,设置安全保证职责,并设定惩罚性危害赔偿,适用过错推定准则;对体系开发人员原因导致的危害,因为体系开发过错归于体系性缝隙,影响规模较广,应当施加定期审计职责,依照过错推定准则予以追责;对体系服务人员和运营人员,可以采纳过错职责准则 30 。这实际上均是应对联盟链的典型规制思路,对公有链恐怕缘木求鱼。

依照区块链上信息是否可以揭露查询、参加网络节点是否需求答应,区块链通常分为公有链(非答应链)和联盟链(答应链)。公有链中恣意节点不经答应,参加者即可自在参加或退出区块链网络。公有链答应任何用户参加买卖,悉数账本数据揭露通明且由多方一同维护。联盟链的节点经授权答应,方得以参加,各节点多为商业安排。公有链的节点通常是匿名(或化名)的,联盟链需求供给成员办理服务,以对节点身份审核 31 

联盟链经过特定安排间的事务协作获益,比如数家银行间为完结低本钱多方协作而树立联盟链,在多方协作过程中各节点所属安排现已获益,不需其他经济鼓励机制招引开发者、用户或出资者参加,因而联盟链的运用场景可以不需求发币。在2019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办理规矩》(以下简称《规矩》)正式收效 32 ,《规矩》是我国监管安排首次测验对区块链职业推出长效监管的部分规章。不过,链上信息具有不行篡改性,无法被单方面消除。如果有人将违规信息以一条买卖信息的附加信息添加到公链上,该信息将永久存在于公链上。联盟链的信息写入权限由某个安排或者安排全权操控。联盟链仅限联盟成员参加,职责主体较清晰。如技能专家所述,一个联盟链只答应特定的和预先验证过的人经过网络访问并传输任何类型的价值。在该体系中,一致机制由预先选定的节点安排操控和办理,即使区块链在公共网络中作业,它仍然是受限的,只能由特定的节点组成或乃至单个节点操控和维护 33 。联盟链的信息仅限特定网络节点同享,大众未经授权无法查阅,危害性有限,现有法令与监管结构根本足以应对。近年来据《规矩》要求备案的企业均为联盟链参加节点,其必要性实有再考虑之余地。

与公有链相比,在现行法令结构下联盟链易被有用规制。其一,联盟链用途多为传统企业借之完结区块链赋能,对传统实体职业改造晋级,如区块链+供应链、区块链+证券、区块链+稳妥、区块链+存证(产权挂号、版权挂号及司法存证)等。运用联盟链的企业多是依法树立的实体或持牌金融安排,法令主体清晰,通常不存在法令职责承当主体模糊不清的现象,不用设立新的法令加以规制。其二,联盟链的产融结合是对传统职业的优化,如削减参加方协作本钱,提高可信度等,但并未改动传统职业的性质,依照固有法令通常足以规制。其三,联盟链参加网络节点大多特定、预先清晰,联盟链一般影响规模有限,往往为链内社区行为,或许在法令介入之前,职业规范及社区规范即施加满意的规制效果。联盟链可以不用经过发行加密钱银的办法界定节点权力,可以不用生成新的工业形状,不需求DAO这种去中心化办理机制,智能合约也并非必选项。联盟链的法学研讨根本不用在现行监管法制或法学理论之外提出新的学术需求,联盟链对传统法令与监管的潜在应战有限,法学视界下的联盟链研讨很难有实质上的学术增量。

在海外,R3的Corda项目曾是联盟链有用监管的代表之一,该项目是由多家受监管的金融安排打造的一个分布式账本渠道,特定买卖信息只要相关方才干同享。渠道答应监管主体供认是否存在涉嫌欺诈、洗钱或其他犯罪行为的买卖 34 。美国伊利诺伊州是榜首个参加R3联盟的政府监管主体 35 。但联盟链不代表区块链技能开展趋势,R3缺少开展动力,近年名存实亡;IBM推出的联盟链Hyperledger Fabric,现在技能部分已解散;摩根大通声称要推出的Quorum已悄然无声。联盟链被职业专家称为假装版的中心化数据库,代表落后技能,是传统互联网数据孤岛、数据门阀的连续。从技能视点而言,鼓舞区块链内嵌监管科技有必定可行性。有学者谓,区块链体系Polymath构建了一个帮忙财物完结证券化通证的渠道,答应个人和安排出资者完结合格出资者认证,体系汇集身份辨认(KYC)服务商、法令顾问、技能开发者和出资者,助力彻底合规的证券类通证发行,将金融监管的需求嵌入通证的规划中。可是,此类体系的买卖量甚为有限 36 ,包含曾受美国证券买卖委员会鼓舞的合规的证券型通证发行(STO),近年亦未遭到干流出资者重视,逐步退出大众视界。

(二) 公有链法制应战的再探究

通常,公有链乃面向大众的运用,往往需求发行相应的加密钱银(即token,如比特币)作为经济鼓励,经过供需联系影响币价,招引尽或许多的“矿工”、开发者、用户和出资者维护体系。有学者称,区块链技能的中心理念便是去中心化,一切节点遵循同一种一致,对任何事情达到一致性看法。在去中心化体系中,各参加节点消耗自身资源参加数据验证和记账的根本意图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确保去中心化体系安全有用,良性工作 37 。加密钱银发行是公有链必备经济鼓励模型。比特币、以太坊和波卡等闻名公有链若没有这种机制,就不或许开展壮大。在过去十余年,这类鼓励机制环绕区块链上下游成长出完好的工业链条──“矿机”研制和生产、“矿工”“矿池”、区块链中心技能开发、加密钱银买卖所、加密钱银金融衍生品、去中心化金融(Defi)、加密钱银行情分析、区块链资讯媒体和加密钱银钱包,等等。可是,加密钱银发行、初始代币发行融资(ICO)、二级商场买卖、去中心化金融和各类衍生品买卖极易潜藏内幕买卖、商场操纵、传销或集资欺诈等金融危险,特别是洗钱事务近年来引起了国内外金融监管安排高度重视和忧虑 38 。自2017年9月以来,我国人民银行发布系列监管方针,制止发行代币融资,严厉制止开设加密钱银买卖所,鼓舞“无币区块链”的工业路线图 39 。“无币区块链”理念首要在联盟链存在饯别根底,因而,公有链的研制和工业在我国的生存空间日渐逼仄。

但是,依托以太坊等公有链体系的区块链金融运用正成为职业干流。从世界规模看,这种渠道上集成各种生态运用,答应代码开发人员从以加密钱银为根底的鼓励模型中获益,各种运用的开发者则无须为每一个运用开发新的区块链。作为通用渠道,以太坊答应开发者为其特定意图编写任何程序,用户无须下载特别软件即可立刻运用 40 。近年来,公有区块链的技能研制和商业方法一日千里,职业专家以为,未来区块链生态将由敞开的非答应型区块链网络支撑,而各种答应型区块链则专心某些特定范畴的运用 41 。因为开发者和用户不受监管安排检查,公有区块链可以用于合法意图,也可以用于不合法途径,这些不合法体系日渐增多,花样百出,难以防止和操控 43 

对于公有链,有学者谓:“当非答应型的区块链运用到银行、证券等受严厉监管的金融职业时,其敞开、去中心化、化名的特性将会带来忧虑,因为这些职业要求金融安排有必要监测、检查当事人,并陈述可疑买卖。” 44 公有链技能的信息不行篡改和去中心化等特性与个人信息的操控权、被忘记权、修改权和同意权等权属存在冲突,传统监管办法和救济办法难以应对。公有链的加密钱银生成新式工业形状,推动财物跨境搬运办法的改变,财物确权办法的改动,重构利益分配∕鼓励机制以及办理和决议计划方法、参加办法,使固有法令和监管规矩在许多方面绰绰有余。

传统法令中心要素之一是有必要有特定归责主体,如中心化安排或特定个人。法令职责承当主体无从确定,规制将无的放矢。公有区块链参加节点不确定、运用者化名(或准匿名)身份令政府监管难以下手,如在以太坊生态体系上,全球不同代码开发者在上面树立了很多的运用。2020年以来,以太坊上去中心化金融运用成为业态干流,包含去中心化买卖所、假贷、付出、出资理财、跨链桥、衍生品和稳妥等,其间最重要的运用为安稳币、假贷商场和买卖所。这些金融或类金融运用在实际世界本应受法令规制(比方民间假贷利率的操控等),但去中心化金融运用程序开发者来自全球,身份不明;去中心化金融运用无须答应,无须用户身份辨认,背离主权国家的金融监管法令体系。

单个学者谓,区块链网络的分布式性质意味着法令机关在采纳法令办法时,至少在办法上看并没有直接的问责方针,因而问题焦点不在于国家是否会对区块链体系交互行使权力,而在于行使权力的前提是什么以及应当选用何种战略和技能才干成功达到监管意图 45 。此实为同类研讨中罕见的洞见,但未曾引起大都学者沉思。区块链技能与工业尚在持续飞速开展过程中,并逐步成为Web3.0及敞开式元世界的根底技能架构,未来影响力将进一步迸发。区块链的法学研讨实有“未来法学”特色。“未来法学重视的重心在于,在可预见的未来社会,社会开展的情况对既有的法令准则提出了哪些应战,而法令准则又应怎么回应这些应战,以防患于未然。” 46 这一方面需求学者对区块链的技能有深度了解,另一方面需求学者对职业开展趋势有着精深预判才干,为区块链奉献具有前瞻性的法学才智。

三、公有链研讨要点的考虑

(一) 干流运用与研讨要点

一些法学学者并未深刻了解到,区块链表面上看是网络技能∕信息技能开展到必定阶段的产物,但其在架构、技能归纳集成效果及实质同传统互联网有显著差异。技能专家指出,区块链是一个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账本,它有安全记载任何价值或财物买卖的才干。利用对等网络,区块链可在各方之间搬运任何类型的财物。比特币是榜首个安全、可靠地进行资金搬运的分布式渠道,以太坊的意图是为任何人供给一个渠道,开发他们自己的去中心化运用程序,不约束于搬运钱银,而是搬运任何价值 47 。这道出了区块链的原初实质,但不少文科布景的法学学者好像未能了解这个关键,相关研讨违背要点。去中心化价值互联网对法制与监管的首要冲击表现为法令归责主体的模糊性,金融危险及各类新式经济犯罪迸发,对金融监管、税法、刑法及民法(与之相关的工业法制)体系带来全新应战。面临这些应战,学者理应要点思索有用的规制办法,鼓励机制载体(加密财物)恰当的法令保证等。

公有链对法制(法学理论)与监管带来的最大应战首要是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金融。可编程区块链(如以太坊)、如乐高般可组合智能合约和加密财物一同构成强壮的协调东西,为开发者供给了必要构件,用以创立去中心化经济体系,乃至将树立同中心化经济体系相媲美的产品与服务。它从单一的去中心化区块链网络扩展为树立在去中心化根底设施上的下一代互联网,也即Web3.0。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协议供给了无答应、可验证的生态体系,不需求可信的中心化中介安排。传统互联网渠道不只受操控者(即所属企业)约束,并且专心于为操控方完结利益最大化,用户利益受限。这种中心化体系通常不答应内容奉献者或用户将他们的奉献、购买偏好及相关数据搬运到其他体系。在以太坊等去中心化的可编程区块链,各类智能合约协议和运用程序树立和部署在其间。开发者树立这些协议,用户在以太坊上部署加密财物进行买卖。没有中心化安排改动区块链上的去中心化协议,也没有任何个人可剥夺用户加密财物的操控权。跨链根底设施使这些加密财物可以自在搬运到其他区块链。

学者称,越来越多政治、法学学者开端意识到区块链作为准则技能或法令技能的特点,然后逾越了经济学者将其视为金融技能的狭小视界,并开端讨论这种技能遍及运用到法令范畴后或许带来的范式转化 48 。有学者直言,区块链技能已迈向公司办理、社会准则、民主参加和本钱商场等广阔天地,创始一个变革的新年代 49 。这类看法疏忽了公有链实质上是一个个经济体系。例如,以太坊除了支撑ETH(以太币)转账,还支撑依据以太坊构建的各类运用项目加密钱银的转账(如后文提及的运用项目Decentraland发行的“MANA”)。这些加密钱银每次转账,都需求付出ETH作为验证费用(手续费,职业又称“gas”费),其他公有链规划理念与此相似,使公有链得以捕获价值。在以太坊构成多样化生态(比方链游、各种去中心化金融运用和NFT)后,逐步构成网络效应,链上汇聚很多开发者、出资安排、用户和天量资金。人们在以太坊这台超级虚拟核算机上操作的指令越多,就越需求付出很多ETH作为手续费,然后抬高ETH市值。

在这些经济体系中,运用的中心范畴是加密财物(买卖、流转与确权)与去中心化金融,这些范畴持续招引最多风投,技能研制力量最为雄厚,商业方法影响力最大,也是最趋于老练的业态。比如去中心化买卖所在2020年第四季度的总买卖额高达600亿美元,当年全年以太坊网络上买卖的安稳币和以太币近1.6万亿美元 50 。但这些范畴金融危险层出不穷,应战艰巨,不断衍生出国家、个人与安排在区块链体系中的权(力)利职责联系重构的难题。2022年11月,曾被誉为“全球第二大买卖渠道”的FTX因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商场等因素而宣告破产,超百万用户无法提现,近18亿美元财物荡然无存,另有很多渠道股东、链游项目公司遭受牵连,损失金额达数亿美元 51 。这个惊人的危险事情再度影响美国、欧盟及世界金融监管安排考虑强化加密钱银范畴的监管。学者所称的公司办理或民主参加等,近年至多仅仅对去中心化金融业态的辅佐运用,社会影响力有限。受加密财物财富效应及投机心态影响,在可猜测的未来,这些干流运用将长期持续。

(二) 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的再知道

加密财物包含链上发行的加密钱银(如比特币)、安稳币(如USDT)和NFT(如“无聊猿”)等 52 ,去中心化金融生态首要环绕加密财物产生的买卖、假贷、出资和理财等。在各类加密财物中,加密钱银去中心化发行、流转与买卖应战各国金融监管法令体系,引起我国金融监管安排深深忧虑,出台相关严厉操控方针。自2017年9月以来,我国监管安排逐步清退境内加密财物买卖所。可是,方针的有用性引发学者忧思。有专家以为,制止数字钱银更简略导致其逃避本钱操控,进入灰色地带,绕过金融监管并成为进行不合法活动的温床。数字钱银的法令规制由禁易规矩走向操控规矩更契合数字钱银开展趋势。数字钱银鼓励性法令规制微观方针在于维护金融安稳与安全,鼓舞金融安排、数字买卖渠道以及出资者合法展开金融活动,防止产生体系性金融危险 53 。因为地域上的约束与加密财物去中心化特性,我国监管者对境外加密财物买卖的不准简直无法完结,加密财物运用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维护。与其经过实效较弱的传统监管手段对加密财物进行约束,不如在必定规模内供认加密财物的合法性,并予以常态化监管 54 

加密钱银是区块链促进体系稳健工作、去中心化经济构成和持续运作的关键,平衡开发者、奉献者(如比特币“矿工”或以太坊验证者节点)、出资者和顾客间的鼓励。为应对加密钱银商场价格大起大落危险,促进买卖便当性,与法币(首要是美元)一比一挂钩、保持币值相对安稳的安稳币应运而生,可是这种私家发行、不受监管的安稳币存在暗箱操作危险,多处于我国监管规模之外 55 。近年NFT运用区块链技能构建数字著作的稀缺性,为数字著作供给独一无二的权力凭据及确权、买卖的技能根底,激起创作者动力,但一同呈现很多著作未经授权即遭他人“铸造”NFT并出售的违法现象,以及借NFT施行洗钱等犯罪行为 57 。加密财物在国内多处于“严厉制止”(公法∕监管法层面)与“法令真空”(私法层面)的情况,当时环绕各类加密财物的归纳研讨为数有限。这些财物法令特点的学术争论不断,在常识产权、债务、物权、信息权或数据权等不同定性中游移不定,给法官对加密财物的认知带来严重盲区和困惑,实务中呈现很多触及加密财物的案子同案异判现象,而法官乃至在有罪与无罪之间游移不定,难以有用保证加密财物合法持有人的权力,以及有用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去中心化金融触及加密财物以链上财物办法记载在区块链账本,以智能合约完结买卖,以哈希算法保持数据一致和不行篡改性,由非对称加密算法树立安全账户,以太坊每个用户对应一个直接记载余额的账户,买卖顺便有参加买卖的账户信息,包含外部具有账户(EOAs)和合约账户(contract account)。外部具有账户的用户可以经过账户对应的私钥创立和签署买卖,合约账户常由合约代码操控,可以被外部具有账户触发,然后履行对应的合约代码,进行各种预先界说的操作 58 。中心化金融体系往往需求司法安排、金融监管安排、立法安排、企业内部合规部分、管帐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买卖所和证券安排等架构支撑,并满意用户身份辨认、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等各项合规要求。中心化金融体系很多架构杂乱,工作本钱高。在去中心化金融中,代码是区块链体系的“法令”,智能合约主动履行。智能合约部署在区块链上无法被篡改,没有过后违约行为。去中心化金融体系没有正式立法安排、法令安排以及企业法务,智能合约自行判别金融买卖是否可履行。

具体而言,比如Uniswap等去中心化买卖所彻底放开上币门槛,任何人只需几串代码即可完结上币买卖。部署在以太坊“0x7a250d5630B4cF539739dF2C5dAcb4c659F2488D”地址上的 Uniswap V2: Router 2 59 ,实质上是一连串不或许被篡改的代码。以太坊完结2.0版本晋级后,在新机制下诚笃节点质押(staking)以太币将取得区块链体系奖赏收益。这种收益分红方法使以太币不只具有功用型代币性质,还将具有理财或出资特点,其法令特点或许由虚拟产品向证券转化。与Uniswap近似的另一去中心化买卖所Sushiswap,其代币不只代表运用协议的办理权,还代表捕获协议收益的权力。持币者经过质押代币捕获协议买卖费以及代币增发奖赏的收入。SUSHI代币持有者将其质押在智能合约(SushiBar)中,由此取得xSUSHI,可兑换为原来的SUSHI代币,以及来自买卖费用的额外SUSHI代币 60 。此类财物具有收益分红权及投票权。职业专家指出,加密钱银是依据区块链的抽象财物,可以被持有并用来代表财物、现金或访问权限,它可以供给多种功用,这些功用可互相重叠,如某种加密钱银可以代表投票的权力,又可代表针对特定资源的访问权和一切权 61 。面临杂乱多变的加密财物,现有世界的法令现在尚难以有用应对。因而,推动加密财物的归纳研讨,探究与加密财物相习惯的法学理论和法令定性,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应成为未来研讨的要点之一。

(三) 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的论说窘境

有学者称,跟着科技的进步,付出手段的改造,工业呈现出虚拟化和观念化态势,难以依照传统的有体性和物理性规范衡量 62 。不过,受传统法令观念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榜首百一十四条规矩物权概念时,仍选用有体性、支配性、排他性的表述。此种理论体系对加密财物缺罕见用的解说力。在区块链年代,传统民法上的工业现已逐步由有形变为无形,这迫切需求解说的视角和办法作相应改变,需求新的法学理论与法令准则。民法学家指出,我们不能在数字工业这样一种在物理形状、生成过程和利用办法上都有严重改变的工业样态上简略地沿用树立在物必有体根底上的工业权规矩 63 。加密财物构成前所未有的利益联系和权力职责结构。虽然民法学家以为,数据中包含了杂乱的权益类型,有必要学习“权力束”理论作为数据权益的分析结构。其所讨论的数据权益包含个人信息权益,其与个人信息具有不行分割性 64 。可是这种分析结构恐怕对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的加密财物不彻底适用,很多触及比特币、安稳币等不同加密财物的案子面临法官认知空白,陷于“无法司法”和同案异判窘境。

有学者提出去中心化安排适宜界定为有限合伙,发起人承当无限职责,乃一般合伙人;出资者承当有限职责,乃有限合伙人 65 ,不过有学者质疑,怎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界定其间的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仍是问题。即便是将区块链确定为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妥善解说区块链上的一切问题?在无须答应的区块链体系中,一般节点参加者扮演的人物跟着不同网络而改换,这使得他们对办理决议计划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67 。去中心化金融是去信赖、未经金融监管安排答应的去中心化安排所供给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这种方法在法令上没有清晰的一切者。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去中心化安排怎么完结设立挂号等手续?谁是去中心化安排合格代表?显然,依据传统法学理论与现有法制难以对去中心化金融给出有用回答。

四、去中心化金融的规制途径

(一) 规制必要性的分析

去中心化金融具有低本钱、面向全球不同用户的金融普惠等优势,但如学者所称,这类“损坏式立异”意味着其引发了提高金融功率与冲击金融安全的两层结果,故以科技力量驱动的金融根底设施也一同面临着提高根底设施服务功率的机遇与冲击原有根底设施服务体系的危险 68 。区块链技能具有两面性,除了具有正向的准则价值,还有一些技能约束和负面效果 69 。去中心化金融的运用可以质押加密钱银,借入安稳币,但以加密钱银质押假贷并不契合我国金融监管方针,这种质押假贷年利率经由假贷商场主动调整,有时乃至可以超过年化36%的利率,这与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最高15.4%的年利率的司法维护上限相违背 70 。有学者以为,从金融视点来说,缺罕见用监管的民间假贷对金融秩序会产生较大损坏,具有较大法令危险 71 。不受监管的去中心化金融可以成为任何人经过智能手机和互联网衔接访问的全球性金融服务的敞开计划。传统金融产品销售商违背适当性职责,有必要承当民事职责 72 。去中心化金融或许便当黑客违法活动却难以追责。比方,黑客把盗窃的加密财物兑换为去中心化安稳币DAI,将之作为洗钱新通道,躲避法令与监管。去中心化金融运用具有典型“去法令化”意味──经过代码构建法令之外的另一规矩体系,未来很或许与传统金融构成两个平行空间。

(二) “再中心化”的职责主体

为此,探究去中心化金融业态中可承当法令职责的主体,防备法令危险,应成为公有链法学研讨的中心议题。去中心化金融凭借区块链“去中心化”,一同若有若无地“再中心化”,这为监管与法令规制供给或许,从而为区块链技能去中心化未来在社会办理等各层面运用的规制供给学习。有学者以为,去中心化金融渠道有一群利益相关者,他们履行决议计划,施行运营或具有一切者利益。他们的互动以这个集体及办理协议为根底,对方针拟定者而言是个自然的监管入口 73 。但上述研讨未体系考虑怎么规制这些主体。专心反洗钱等作业的政府间世界安排——金融特别举动作业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发布2021年指引,将去中心化金融的创造者、具有者、操作者及任何可以操控或具有满意影响力的人置于虚拟财物服务供给者(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的界说下,要求这些人遭到必定的监管 74 

再中心化主体中,值得重视的首先是中心技能开发团队,其刻画区块链的底层架构、事务实质和鼓励模型。在比特币体系中,化名为中本聪的匿名人士(或团队)设定体系“钱银发行”规矩——每约10分钟出一个区块,每个区块初始奖赏50个比特币,每4年折半,比特币数量上限为2100万个;算力规矩——每过一段时间据参加“挖矿”的“矿机”动态调整算力,算力强的“矿工”有时机先核算出随机哈希函数的正确答案并提交,具有一次记账权,优先取得比特币奖赏;转账规矩——用户每次比特币转账依据网络拥堵情况向“矿工”付出适量手续费;用户化名规矩——代码生成的公钥地址用于接纳比特币,不需求获取用户真实名字;链上买卖信息通明可回溯规矩;等等。中本聪设定了比特币的内在经济鼓励机制,比特币“矿工”在运维比特币网络过程中取得奖赏,这种鼓励每4年折半。此外,比特币网络为“矿工”供给打包每笔买卖的手续费。跟着挖矿鼓励每4年折半,运用比特币网络的用户增多,手续费将是矿工首要收入来历。若比特币网络不能完结价值增加,矿工无利益驱动,就不会继续运维比特币网络。这些规矩与鼓励机制建立区块链体系行为方法和买卖结构,是区块链体系的“宪法”。任何人在比特币体系“违规”将寸步难行——无法“挖矿”,不能搬运比特币等。中心技能开发者不断技能迭代,终究结构独立于实际世界和开发团队的“平行世界”——由代码规范的“区块链法令世界”。

中心技能开发团队具有区块链“立法权”,奠定依据代码的规矩体系,如以太坊等干流区块链背面有影响力巨大的中心技能开发团队。2020年下半年以来,以太坊中心技能开发人员提出以太坊改善协议“EIP-1559”,该协议严重影响“矿工”收益。虽然包含算力排名榜首的星火矿池对此提出异议,但星火矿池方面并无更多实质性反对举动。中心技能开发集体对以太坊有着满意号召力,与之各走各路或许吃力不讨好。以太坊开展史阐明,因“DAO事情”导致原以太坊分叉后,部分矿工主导的旧链(ETC)商场价值远不如中心技能开发者主导的新链(ETH) 75 。中心技能开发团队在区块链开展方面具有很大话语权和影响力,因而,技能团队负责人应作为法令规制的要点方针。

此外,近年来大都去中心化运用表层采纳“去中心化”办理方法,协议晋级、项目迭代、参数变动及项目“财库”的代币调用等倚靠社区投票表决。学者以为,token持有者不仅仅区块链的决议计划者,仍是智能合约的当事人,并且涵盖了区块链一切的参加者,故以持币者作为切入点更有利于区块链的调控。token持有者是区块链上最为遍及的集体,调整代币持有者便是在调整一切参加者 76 。不过,把一切token持有者均作为法规调整方针,缺少区分度,波及面太广,增加规制本钱。持有去中心化项目发行的办理代币数量决议了投票权权重,通常很多办理代币首要会集在中心代码开发团队、早期出资安排或运用项目重要参加者手中。在2022年6月,Decentraland DAO投票同意向Decentral Games发放100万美元赠款(以Decentraland发行的加密钱银“MANA”付出),比之前最高的社区赠款额度24万美元高4倍。在支撑票中,Decentral Games的投票占三分之一。按投票人持有的数字通证(MANA)核算,仅10个投票人就占总投票权的81% 77 。验证者(或“矿工”)和巨额代币持有者很大程度与出资安排重合,使体系的去中心化运维与办理变得“寡头化”。在代币投票办理实践中,少数富有的实体持有天量代币,一般选民投票率往往很低,高度活跃和遭到鼓励的实体对协议的办理具有操控权,匿名投票表决使办理实践易被“大户”操纵,这些因素使“去中心化”办理流于表面。在去中心化办理进程中,对这些具有典型中心化的主体(很多代币持有者)的规制应引起重视。

(三) 西方国家相关规制途径的反思

区块链原创技能及去中心化金融会集在公有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能开发者首要分布在欧美国家,开发者更易受欧美尤其是美国法令与监管安排规制。技能发达国家的法令和监管方针凭借区块链金融运用遍及,或许将其规制意图推行和渗透至全球。比如为约束加密财物对商场的影响,2019年6月反洗钱金融举动特别作业组施行游览规矩(Travel Rule),游览规矩是美国银行保密法案的延伸,其要求买卖双方有必要出示各自身份。反洗钱金融举动特别作业组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悉数买卖所都有必要遵守游览规矩,不遵守游览规矩的单位被列为黑名单,视为洗钱单位。在2020年6月30日,终究大部分买卖所都注册并遵守游览规矩 78 。自2022年9月之后,以太坊的作业量证明机制(PoW)完结向权益证明机制(PoS)的转变。在新机制下,高达45.8%的验证节点分布在美国,排名第二的德国仅占15% 79 ,这意味着美国监管安排具有经过规制验证者从而规制以太坊的潜在才干,从而经过以太坊规制全球用户,乃至或许将区块链转化为助推“美国国内法全球化”的技才干量,使美国国内法效能打破属地主义约束,打破世界社会通常不支撑一国国内法国外适用的准则。

安稳币是加密财物以致整个去中心化金融最重要的付出手段与买卖媒介,其间,由企业发行的中心化安稳币(USDT、USDC、BUSD)占安稳币总市值的90%左右,这些中心化发行安排深受美国监管安排影响,其或许依据美国法令部分要求,而选择主动冻住特定安稳币的地址。USDC近年占去中心化安稳币DAI的典当财物的百分之五十以上,USDC发行安排美国世可公司(Circle)或许应美国法令部分要求,冻住DAI的典当财物,然后停止该安稳币项目,影响全球买卖者。

此外,美国财政部海外财物操控办公室(OFAC)在2022年8月制裁以混币及维护买卖隐私为主打功用的去中心化智能合约Tornado Cash,这直接影响了Tornado Cash全球合规用户便当行使该合约,引发巨大争议。综上,去中心化金融实际上存在很多“中心化”的攻击点,或许面临着美国严厉的检查和监管,美国强壮的监管安排有才干对这些去中心化运用施行操控。美国国家法令凭借行政法令安排的巨大能量,已然若有若无地支配全球加密财物及去中心化金融,从而影响包含我国在内的全球出资者。其间潜藏的系列问题值得研讨者高度重视:这种凭借区块链施行的全球化规制,是否如学者评述美国长臂管辖准则那样,“任意扩张域外管辖的准则、规范和规范,构成了法令实力的乱用,逾越了世界法治的适度准则,构成了法令霸权” 80 ?我国监管者怎么维护本国公民的正当权益,反制国外法的进击?面临区块链范畴的金融危险,美国的规制办法多大程度上可供我国学习、提高有用监管才干?

五、余论及研讨展望

作为去中心化的价值互联网,干流区块链的规划理念蕴含着价值判别及对实际世界监管与法令机制部分代替的雄心。新式科技工业与人类生活(特别是金融范畴)正亲近融合,深度介入社会经济活动,前沿科技自身便是法令问题,而不仅仅法令规制方针。研讨者有必要深化该项技能与职业自身,进行技能∕职业与法令问题的融合研讨。在1996年,美国闻名法官、法学家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Frank Easterbook)指出,我们面临作为一个多学科浅陋涉猎者的危险,即把两个知之甚少的范畴放在一同,得出的关于这两个范畴的定论却更糟糕。法令家们对核算机的了解及他们对新技能的猜测很或许都是过错的,这应该让我们犹疑是否能为网络空间拟定相关法令 81 。他还指出,当时“网络法”就像是“马的法令”,仅仅将网络空间或许的纷争及其适用调处的规矩凑集起来,相关法令适用仍是要回到合同法、侵权法和工业法中寻求解决依据 82 

继而,有我国学者尖利指出,“马法”争议的质疑迫使学者反思所谓研讨“网络与法”与研讨“马匹与法”相同别扭,仅仅“样样通、样样松”的学术投机,用拓宽新范畴的噱头掩盖智识的空泛。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对当下我国法学学者的警示意义是,“不懂不要乱说”。可是,对遍及缺少相关技能常识布景的我国法学学者来说,近年触及高科技的法学研讨是否都以做足功课为根底,实令人置疑 83 。至少在区块链法学研讨范畴,学者想象的一些危险规制途径与法学考虑缺少可操作性,有的方针主张犹如“空中楼阁”,影响了其学术价值,或许搅扰方针拟定的正确方向,促进不当操控方针,徒增准则本钱。

近百年来,我国法学研讨自主性严重缺少,学者以为,我国追逐法令现代化的进程中,呈现了信息社会所带来的某种程度“从头洗牌”的变革关键。这无疑为刻画我国法学的自主性供给了严重机遇。因而,当令转化研讨理念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84 。区块链为提高我国法学自主性带来某种机缘,但是,一些法学效果标明,学者对正确掌握区块链常识存在很大约束,急于追逐学术热门的结果,很或许仅仅制作了很多学术泡沫;针对区块链,有学者仅仅提出“完善区块链相关法令法规及配套准则,加大区块链在金融范畴运用的办理” 85 ,这类广泛主张与有用规制区块链存在遥远距离;单个学者迫切希望完结学术“原创”,环绕区块链生造中式名词与概念,过于勉强。

无独有偶,自2021年“元世界热”以来,“元世界法学”论文多如过江之鲫,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很多“元世界法学”仅仅过去三四十年传统“网络法学”的新瓶装旧酒。职业专家指出元世界存在不同形状 86 ,但仅有极单个技能布景出身的法学研讨者深刻了解了这种差异,从而从根底性技能和架构视点将元世界分为中心化元世界和去中心化元世界,并特别指出前者与网络游戏或交际媒体无实质区别,无须专门法令办理过早介入,后者以区块链网络和加密钱银为根底 87 。迄今为止,除了单个学者重视去中心化元世界对法令的应战 88 ,大都研讨者无视这种区分。元世界法学研讨热阐明,信息社会虽为刻画我国法学自主性带来机缘,但过于迫切的心态或许与美好想象各走各路。此外,环绕前沿科技,近年来“数字法学”“核算法学”“算法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大数据法学”等盛行一时,研讨效果是否守住了“不懂不要乱说”的学术底线,有待考察。笔者以为,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的严厉批判对现在法学学者有警示价值:一方面,与其迫切追逐热门话题,学者不如深刻了解区块链的实质,事前做足学术积累,对技能与职业开展趋势的了解挨近职业专家的深度,防止被一些表象利诱;另一方面,区块链的法学研讨应战胜当时议题碎片化和缺少整体贯通的理论视域带来的约束,掌握本范畴严重议题。

经由各类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金融,区块链体系与国家在抢夺操控权和办理权,以致一些私主体取得规制社区以致社会的部分“公共权力”,在许多方面应战法令与监管规矩。公有链的法制应战需求监管者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并测验添补因区块链而创造的“法令规制真空”。环绕加密财物与去中心化金融多元化运用,建构习惯未来社会联系的法令准则与监管对策,应成为区块链法学研讨的干流,并在金融危险防备、跨境司法与协作监管、推动技能立异及保证当事人新式工业权力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主张。

脚注

1. 聂辉华,李靖.区块链经济学的构成与展望[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1(5):66-76.

2. 沃巴赫.链之以法:区块链值得信赖吗?[M].林少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44.作者还以为,想要攻破比特币体系,需求数百台工作速度最快的超级核算机一刻不停地作业才干完结,见上书第45页。但是,超级核算机与比特币专用挖矿核算机功用并不相同,前者难以用于比特币体系的核算(挖矿)。

3. 崔志伟.区块链金融:立异、危险及其法令规制[J].东办法学,2019(3):87-98.

4. 王淑敏,李忠操.区块链胶葛的民事管辖权装备:法理立异与立法应对[J].政治与法令,2020(5):140-149.

5. 金璐.规矩与技能之间:区块链技能运用危险研判与法令规制[J].法学杂志,2020(7):84-93.

6. 秦璐,邱震尧,杨阳.量子核算对金融安全的影响与应对[J].银行家,2022(11):44-47.

7. 刘雄伟,石竑松.量子要挟及其应对技能[J].我国信息安全,2020(7):30-32.

8. 吕仲涛.量子核算对银行暗码算法的要挟及对策[J].银行家,2022(11):35-38.

9. 赵勇.量子通讯技能助力“新基建”信息安全[J].我国信息安全,2020(7):33-35.

10. 胡元聪.区块链技能鼓励机制的准则价值考察[J].现代法学,2021(2):137-154.

11.相应实例,见Block[EB/OL].(2013-05-21)[2023-03-06].https://explorer.btc.com/btc/block/237218.

12. 沈伟.金融科技的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的金融监管:金融立异的规制逻辑及分析维度[J].现代法学,2018(3):70-93.

13. 邓建鹏,李铖瑜.美国对虚拟钱银证券性质的确定思路及启示:以SEC诉瑞波币为视角[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139-148.

14. 王淑敏,李忠操.区块链胶葛的民事管辖权装备:法理立异与立法应对[J].政治与法令,2020(5):140-149.

15. 金璐.规矩与技能之间:区块链技能运用危险研判与法令规制[J].法学杂志,2020(7):84-93.

16. 金璐.规矩与技能之间:区块链技能运用危险研判与法令规制[J].法学杂志,2020(7):84-93.

17. WRIGHT T. Investors tip $400M Into failed DeFi“Yam”Project hoping for a sequel[EB/OL].(2020-08-19)[2023-03-26].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investors-tip-400m-into-failed-defi-yam-project-hoping-for-a-sequel.

18. 史明洲.区块链年代的民事司法[J].东办法学,2019(3):110-120.

19. 袁煜明,王蕊,孟岩,等.区块链工业运用100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21:12.

20. 杨延超.论数字钱银的法令特点[J].我国社会科学,2020(1):84-106,206.

21. KIVIAT T I. Beyond Bitcoin:issues in regulating blockchain transactions[J].Duke law journal,2015,65:569-608.

22. ESSAGHOOLIAN N. Initial coin offerings:emerging technology’s fundraising innovation[J].UCLA law review,2019(66):294-344.

23. PARLOW A. Securities liability and the role of D&O insurance in regulating initial coin offerings[J].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2018(167):297-343.

24. CHU D. Broker-dealers for virtual currency:regulating cryptocurrency wallets and exchange[J].Columbia Law Review,2018(8)323-2360.

25. NELSON J S. Cryptocommunity currencies[J].Cornell law review,2020(3):909-958.

26. 焦经川.区块链与法令的互动:应战、规制与融合[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128-144.

27. 见DIMITROPOULOS G. The law of blockchain[J].Washington law review,2020(95):1119.国外学者亦有指出不同区块链类型的差异,凯伦·杨,林少伟.区块链监管:“法令”与“自律”之争[J].东办法学,2019(3):121-136.

28. 汪青松.区块链体系内部联系的性质界定与归责途径[J].法学,2019(5):130-142.

29. 马永强.区块链金融的刑法危险与规矩之治[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249-262.

30. 陈奇伟,聂琳峰.技能+法令:区块链年代个人信息权的法令维护[J].江西社会科学,2020(6):166-175.

31. 邵奇峰,金澈清,张召,等.区块链技能:架构及开展[J].核算机学报,2018(5):969-988.

3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办理规矩[EB/OL].(2019-01-10)[2022-06-07]. http://www.cac.gov.cn/2019-01/10/c_1123971164.htm.

33. 古普塔.区块链安全实战[M].孙国梓,魏松杰,王纪涛,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54.

34. Corda[EB/OL].(2016-11-10)[2022-06-10].https://www.corda.net/.

35. 凯伦·杨,林少伟.区块链监管:“法令”与“自律”之争[J].东办法学,2019(3):121-136.

36. 姚前,林华.区块链与财物证券化[M].北京:中信出版社,2020:213.

37. 胡元聪.区块链技能鼓励机制的准则价值考察[J].现代法学,2021(2):137-154.

38. 吴云,朱玮.虚拟钱银的世界监管:以反洗钱为起点走出自发秩序[J].财经法学,2021(2):79-97.

39. 邓建鹏,马文洁.虚拟钱银整治的法治考虑与优化进路——兼论对金融科技的“禁令型”监管[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3):86-97.

40. OGUNDEJI O. Vitalik Buterin sets milestones on Ethereum’s route to be the “world computer”[EB/OL].(2016-06-08)[2023-02-07].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vitalik-buterin-sets-milestones-on-ethereums-route-to-be-the-world-computer.

41. R3CEV has released a new report evaluating how the alternative blockchain platform Ethereum could be used by banks engaged in consortium and private blockchain initiatives. R3 publishes Vitalik Buterin report on Ethereum for banks[EB/OL].(2016-06-01)[2023-02-07].https://www.coindesk.com/r3-ethereum-report-banks.

42. BitFury Group, GARZIK J. Public versus permissioned blockchains:part 1[EB/OL].(2015-10-20)[2022-06-07].http://bitfury.com/content/5-white-paper-research/public-vs-private-pt1-1.pdf.

43. 菲利皮,赖特.监管区块链:代码之治[M].卫东亮,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26.

44. 菲利皮,赖特.监管区块链:代码之治[M].卫东亮,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24.

45. 凯伦·杨,林少伟.区块链监管:“法令”与“自律”之争[J].东办法学,2019(3):121-136.

46. 张本才.未来法学论纲[J].法学,2019(7):3-17.

47. 古普塔.区块链安全实战[M].孙国梓,魏松杰,王纪涛,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25,54.

48. 郑戈.区块链与未来法治[J].东办法学,2018(3):75-86.

49. 汪青松.区块链体系内部联系的性质界定与归责途径[J].法学,2019(5):130-142.

50. 金天,杨芳,张夏明.数字金融:金融职业的智能化转型[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21:250.

51. Forbes, Exclusive:these FTX investors stand to lose the most from The Crypto Exchange’s implosion[EB/OL].(2022-11-10)[2023-02-15].https://www.forbes.com/sites/chasewithorn/2022/11/10/exclusive-these-investors-stand-to-lose-the-most-from-ftxs-im-plosion/?sh=2837ce272670.

52. 国内法规多称加密财物为虚拟钱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欺诈法》第二十五条规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帮忙他人经过虚拟钱银买卖等办法洗钱”,但虚拟钱银并不能精确涵盖一切类型加密财物的特征,尤其以法币典当的安稳币有实际财物支撑,视之“虚拟”恐不确准。

53. 赵莹.数字钱银鼓励性法令规制的逻辑与途径[J].法商研讨,2021(5):130-143.

54. 柯达.我国代币票券法令准则的开展与完善——依据加密财物监管的视角[J].金融法苑,2019(2):123-139.

55. 邓建鹏,张夏明.安稳币的内在、危险与监管应对[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165-176.

56. 邓建鹏,张夏明.安稳币USDT的危险及其规制对策[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1(6):52-62.

57. 邓建鹏,李嘉宁.数字艺术品的权力凭据:NFT的价值来历、权力窘境与应对计划[J].探究与争鸣,2022(6):87-95,178.

58. 华为区块链技能开发团队.区块链技能及运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69-70.

59. Address[EB/OL].(2020-05-19)[2023-02-26].https://www.etherchain.org/account/0x7a250d5630b4cf539739df2c5dacb4c659f2488d.

60. 相关介绍见Sushi[EB/OL].(2020-10-02)[2021-06-11].https://sushiswap.org/.

61. 安东波罗斯,伍德.通晓以太坊:开发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运用[M].喻勇,杨镇,阿剑,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225.

62. 邓毅丞.工业性利益的界定规范体系重构——以利益搬运罪的确定为中心[J].今世法学,2022(5):74-86.

63. 王利明.迈进数字年代的民法[J].比较法研讨,2022(4):17-32.

64. 王利明.论数据权益:以“权力束”为视角[J].政治与法令,2022(7):99-113.

65. 郭少飞.“去中心化自治安排”的法令性质探析[J].社会科学,2020(3):96-104.

66. 郭少飞.再论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治安排的法令性质——兼论作为法人的准则规划[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75-85.

67. 陈吉栋.播撒信赖的技能幽灵——区块链法令研讨述评[J].探究与争鸣,2019(12):84-94,159.

68. 袁康,唐峰.金融科技布景下金融根底设施的体系性危险及其监管因应[J].财经法学,2021(6):3-18.

69. 胡元聪.区块链技能鼓励机制的准则价值考察[J].现代法学,2021(2):137-154.

70.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矩〉的决议》(法释〔2020〕6号)。

71. 陈兴良.高利放贷的法令规制:刑民两层视角的考察[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6):6-16.

72. 何颖,阮少凯.论金融产品销售商的出资者适当性职责[J].财经法学,2021(1):134-145.

73. ARAMONTE S, HUANG W, SCHRIMPF A. DeFi risks and the decentralization illusion[J]. BIS quarterly review,2021:33.另一学者指出存在损坏区块链体系去中心化规划的因素,见马格努森.区块链与大众之治[M].高奇琦,陈志豪,张鹏,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298-301.关于区块链新中心化架构的初步讨论,见王延川,陈姿含,伊然.区块链办理:原理与场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196-205.

74. FATF (2021).Updated 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to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EB/OL].(2021-10-28)[2023-03-05].https://www.fsb.org/2021/10/updated-guidance-for-a-risk-based-approach-to-virtual-assets-and-virtual-asset-service-providers/.

75. 至2021年6月,新链与旧链对应的虚拟钱银市值,ETH流转市值约3200亿美元,ETC流转市值约70亿美元,见非小号[EB/OL].(2021-02-20)[2023-03-05]. https://www.feixiaohao.com.

76. 陈吉栋.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治安排的法令性质:由Token持有者切入[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79-89.

77. See QUINN C. Decentraland DAO votes to give Decentral Games $1 million grant[EB/OL].(2022-06-17)[2023-03-18].https://www.theblock.co/post/152690/decentraland-dao-votes-to-give-decentral-games-1-million-grant?utm_source=cryptopanic&utm_medium=rss. 有学者指出,区块链办理可用受制衡的三个利益集团描述:开发者、验证者(“矿工”)和代币持有者。韦巴赫.区块链与信赖新架构[M].杨东,邢博洋,孙睿祺,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112.

78. FATF游览规矩在全球规模内施行对加密钱银职业有何影响[EB/OL].(2020-02-15)[2022-06-05].https://www.jinse.com/news/blockchain/587808.html.

79. 美国SEC称一切以太坊网络买卖都在其管辖规模内[EB/OL].(2022-09-20)[2023-03-01].https://finance.sina.cn/blockchain/roll/2022-09-20/doc-imqmmtha8004100.shtml.

80. 何志鹏.涉外法治中的管辖攻防[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6):133-143.

81. EASTERBOOK H F. Cyberspace and the law of the horse[J]. University of Chicago legal forum,1996(1):207-216.

82. EASTERBOOK H F. Cyberspace and the law of the horse[J]. University of Chicago legal forum,1996(1):207-216.

83. 戴昕.逾越“马法”?——网络法研讨的理论推动[J].地方立法研讨,2019(4):1-17.

84. 马长山.迈向数字社会的法令[M].北京:法令出版社,2021:7,19.

85. 马治国,刘慧.我国区块链法令办理规矩体系化研讨[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72-80.

86. 王普玉,邹传伟.对不同形状元世界的辨析[J].张江科技评论,2022(2):22-25.

87. 王德夫.论“去中心化元世界”的危险辨认与法令办理——以“元世界使馆”事情为观察[J].荆楚法学,2022(3):130-140.

88. 张金平.元世界对著作权法的应战与回应[J].财经法学,2022(5):54-69.

引证本文: 邓建鹏.区块链的法学视界:问题与途径[J].学术论坛,2023,46(03):75-89.

此时快讯

【794万枚MAV通过3个刚创建地址同时从币安提出】金色财经报道,据余烬监测,1 小时前,794万枚MAV (价值约合227万美元) 通过3个刚创建地址同时从币安提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