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00元购买一份名为“易铺宝”的产品,许诺10周后返还6800元本金和利息,并赠送一份“易铺宝”这是一个传销圈套。最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同名为“鲁易购”的网络传销案。该市的一名女子王某超因犯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并处以罚金。

2016年3月,沈某、齐某等人以山东众联某资产办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推行一项名为“股权众筹项目”。该项目以山东鲁一机械有限公司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上市的名义进行宣传,使用“股权众筹”的概念吸引投资者参加并成为会员。他们以“静态”和“动态”的返利方法诱导参加者开展新会员,并依照必定的层次结构组成会员团队,以开展下线人数作为酬劳和返利的根据。

2016年5月,沈某等股权众筹项目的策划者改投“鲁易购”项目,本来参加股权众筹项目的人纷繁转投该项目或脱离,只有纪某某和他的团队持续推行股权众筹项目。

2017年6月开始,被告人王某超使用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等地安排和领导传销活动。到案之时,王某超的会员级别为“易经理”,成功开展了46人下线,非法取得92247元的赢利。

2018年2月5日,怀化市公安局以涉嫌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的罪名立案调查沈某等人。同年9月26日,邓州市公安局在重庆市捕获了被告人王某超。

王某超被警方捕获后供述:“2017年6月10日,鲍某霞邀请我参加了‘鲁易购在山东临沂的演唱会,我见到了老总沈某同,所以我参加了该公司。2017年4月,鲍某霞帮我垫付了5000元会员费,购买了一份‘易铺宝,从而成为了会员。”

2019年9月9日,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王某超犯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邓州市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并依法判定。

邓州市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王某超以推销产品和供给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或购买产品或服务以取得参加资格。并依照必定的层次组成会员团队,直接或直接以开展下线人数作为计酬或返利的根据。这种传销活动是骗取财物、打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已构成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支持公诉机关对王某超犯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指控。

2019年9月17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以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以罚金10000元。王某超非法所得的92247元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作为金融圈套的预警提醒:根据《禁止传销法令》的规则,只要存在入门费、开展下线和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涉嫌传销。传销的实质就是欺诈,只有极少数人能从中获利,绝大多数参加者会损失惨重,乃至导致家破人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请远离传销圈套。

此时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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