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周杰伦4月1日上了热搜,有媒体报道,由于他持有的价值300多万元人民币的数字藏品BAYC #3738NFT被盗了。此事件让NFT虚拟财物的安全性以及监管问题再次被公众遍及重视。

《互联网法律谈论》特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宇给出的管理主张是,将NFT的“技能层”和“使用层”从法律上切开开来,针对NFT潜在的广泛使用,主张实施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的“灵敏管理”。他指出,NFT的开展有必要充沛罗致国内虚拟币开展的前车之鉴,从一开始就追求与洗钱、赌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断根”。

公安大学苏宇:NFT需要“敏捷治理”

周杰伦交际账号截屏

近年来,非同质通证(Non-Fungible Token,简写为NFT)逐渐引起国内外的密切重视,NFT商场迎来了“爆发之年”,“元世界”的活泼更使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与此同时,NFT的危险也越来越受各界重视。

最近一位闻名艺人宣称价值不菲的NFT被盗,反映出NFT的安全性仍存在必定缺点;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加大了对数字藏品平台整顿的力度,折射出数字藏品二次买卖和二级商场尚未获得充沛的合法性根底,必定程度上也是由于NFT的杂乱危险仍然难以充沛猜测和掌控。

虽然同为“token”,同样在以太坊获得最主要的动能,非同质通证与同质通证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模板”。

同质通证预设的原型是“钱银”,此后则延伸至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因此许多同质通证天然地具备激烈的金融特点;非同质通证预设的原型是“物”,符号特定物品或稀有物品(现在多为数字艺术品或虚拟数字形象),往往具有必定的使用价值。

“符号”的维度赋予了NFT更宽广的使用场景和更丰厚的使用潜力,但也意味着NFT的危险或许更隐蔽、更杂乱,精准管理的完成也更具挑战。

公安大学苏宇:NFT需要“敏捷治理”

深化认知NFT:

不是数字代币,更不直接等同于数字藏品

管理NFT,需求首要深化知道NFT。NFT远不等于一般的数字代币,更不直接等同于“数字藏品”。

NFT不只能够使用于数字文化艺术商场,更能够被广泛使用于制作几乎任何具有仅有符号及限制数量的可追溯电子凭据,在物流服务、教育管理、电子政务、智慧司法等很多范畴均有使用潜力,理论上还能够承载精细的数据开发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助力数据要素商场开展。

正因如此,NFT有必要首要从定性上“去金消融”,在现行法律规范及监管方针答应的规模内迎接更宽广的天地。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防备和处置虚拟钱银买卖炒作危险的告诉》(下称《告诉》)明确对“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钱银”一概禁止,对包括虚拟钱银衍生品买卖在内的相关不合法金融活动“一概严厉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告诉》的监管规模不只是针对“虚拟钱银”,更将“虚拟财物”“加密钱银”“加密财物”等概念亦包括其间

假如在定性上不与虚拟钱银及其他公链加密财物完全切开,NFT恐怕亦难逃数字代币之覆辙。

假如直接将其限制为“财物”或“产业”,恐怕不只将人为阻塞NFT的使用途径,还将不利于将NFT与各种设计时就瞄准虚拟钱银的数字代币进行有用切开。这种切开并不意味着NFT只剩下了“数字藏品”这个范畴,更丰厚的或许性正需求业界在监管方针的指引下活跃开掘和完成。

公安大学苏宇:NFT需要“敏捷治理”

NFT未来的“灵敏管理”:

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

在未来的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中,NFT的底层技能比既有的使用更重要、更关键。

符号功能与智能合约的结合,能够凭借区块链完成适当杂乱的操作,缔造丰厚而灵活的权益结构及控制体系。

因此,一个值得探究的方向是将NFT的“技能层”和“使用层”从法律上切开开来:一方面,NFT技能将有或许成为未来区块链技能的开展重心之一,需求我们“加快推动核心技能打破,为区块链使用开展供给安全可控的技能支撑”;另一方面,针对NFT潜在的广泛使用,主张实施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的“灵敏管理”。

根据NFT在不同区块链类型、不同使用场景中的危险评价结果,稳妥有序地开展和推动事务试点。

能够率先在若干风控机制较完善的联盟链规模内展开探究,特别假如能结合NFT的技能特点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推出可流通电子证照、票据、资格、配额等与社会民生直接相关的产品与服务,更有利于为NFT翻开局面。

相关探究能够在“监管沙盒”内进行,监管规则、管理措施与试点事务能够完成同步开展。

在危险可控的前提下,老练一种事务则铺开一种事务,老练一种场景则支撑一种场景,监管者根据危险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方针,这种慎重探究、渐进开展的路径几乎是NFT现在仅有有望完成的合法开展路途。

NFT事务和商场的开展有必要充沛罗致国内数字代币范畴的前车之鉴,从一开始就追求与洗钱、赌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断根”。

只有在“灵敏管理”根本成型、风控机制全体老练的根底上,NFT品类、事务和商场的进一步开展才会看到曙光。

作者:苏宇

《互联网法律谈论》特约专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