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定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定见。定见稿清晰,特定非金融组织在从事特定事务时,应当参照金融组织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责任。

人民银行介绍,反洗钱作业形势不断改变,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则存在空白和不足。例如,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规模狭窄、监管处罚规则粗略、特定非金融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作业的有用展开。

为此,此次定见稿清晰了洗钱危险评估职责,强调须履行反洗钱责任的特定非金融组织应当依据职业洗钱危险情况采取相应的反洗钱办法,要求金融组织根据洗钱危险情况树立危险办理办法,根据危险展开客户尽职查询并采取相应办法。

定见稿清晰的特定非金融组织是指:提供房屋销售、生意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组织;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财物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署理生意经营性实体事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其他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洗钱危险情况确认的需要履行反洗钱责任的组织。

此外,定见稿完善了反洗钱查询相关规则,扩大查询主体和规模,将反洗钱查询主体扩展至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一级派出组织,将特定非金融组织等纳入查询规模。同时,增强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

视野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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