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的亚洲博鳌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李波泄漏,下一步会继续扩展数字人民币的试点规模,在更多场景、更多城市进行试点。“数字钱银年代”或率先在我国来临。

樊晓娟

中伦律师事务所

不久前,成都作为数字人民币(DCEP)的最近试点城市之一,向大众发放了20万个DCEP红包,总金额达4000万元人民币,也成为了我国第四个进行相关试点的大型城市。依据商务部要求,DCEP还将连续在南京、杭州、海南等28个省市,包含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各大场馆敞开试点。

人均200元的免费红包让不少我国老百姓第一次尝到了数字钱银的甜头,但数字钱银的概念其实并不算新鲜:早在2014年我国便启动了DCEP的研制作业。谈及DCEP的快速推行,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晓娟律师指出了特殊布景,近两年来,“因疫情、世界形势改动以及人民币世界化的需要,数字人民币落地进程提速”。

我国在这个突然提速的过程中并不孤单:世界清算银行的最新查询显现,到去年底,在受访的60多个国家的央行中,86%现已开始了数字钱银的研讨,且至少36家央行已发布数字钱银作业进展。其中,10%的国家央行已上线数字钱银试点项目

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刘扬也留意到了各国加速推动数字钱银研讨的现状,他指出,因而,DCEP在条件成熟时理应尽快投入应用,这“既符合实际需求,也有利于我们在世界规模内始终保持数字钱银领先地位”,然后为我国在未来世界钱银系统的竞赛中占得先机。

监管现状

依据我国央行的相关界说,DCEP是由我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方法的法定钱银,由指定运营组织参加运营并向大众兑换,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因而,刘扬律师告知ALB,现在我国法令关于现金的相关规矩对DCEP而言仍具有必定适用性。

虽然DCEP的本质归于“流转中现金”,换句话说,它与现金并无差异,但“我国现在与其相关的法令系统尚处于立法阶段,仍欠缺直接的法令依据。”樊晓娟律师补充道,“信任跟着DCEP实验的不断推动和成熟,法令系统也将进一步清晰和标准”。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为新年代加速完善社会主义商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定见》中第一次正式提到 “数字钱银”。《定见》指出,我国将 “加强对数字钱银、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式权益的维护”。该《定见》的发布使得数字钱银首次被归入司法维护范畴。

值得重视的是,同年10月,我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我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定见稿)》。“《草案》第十九条在现行《我国人民银行法》规矩人民币单位的第十七条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二款,‘人民币包含什物方法和数字方法’。”樊律师说,“这次修订若正式收效,将清晰数字人民币归于人民币的法定方法,为数字人民币发行奠定了法令依据。”此外,该草案还重申,除DCEP外,广泛禁止生产和销售数字代币以替代人民币。

考虑到DCEP快速发展或许引发的法令危险,刘扬律师提示道:“要真实处理好DCEP的高效便捷与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强化钱银监管与维护个人隐私、数字钱银电子付出与人民币数据化、隐私数据安全与流动互通之间的对立,才能完成DCEP的‘初心’。”

引进竞赛

DCEP未来将采取双层运营系统,这是指央行先把数字钱银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这些商业银行兑换给大众。据刘扬律师介绍,该系统不会改动现有钱银投进系统和二元账户结构,也就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钱银形成竞赛,因而DCEP的运营系统决议了它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特性。

除我国银行、我国工商银行、我国农业银行及我国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提供DCEP的相关服务外,由蚂蚁支撑的网商银行及腾讯支撑的微众银行也将参加DCEP试点推行。网商银行在一份声明中称,它作为DCEP研制参加组织之一,将按照我国央行总体安排稳步推动试点测验作业。

民营银行参加DCEP试点,与国有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樊律师看来,这表现了监管层对商场主体的相等对待,将给予民营银行参加新式人民币事务的机会,有助于树立公平有序的银行业竞赛系统。与此一起,民营银行也将发挥它的“鲶鱼效应”,鼓励银行业的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刘扬律师补充道,实力非凡的民营银行“在互联网科技巨子的扶持下,还可以在不同领域和视角强化对DCEP的试点和推行,对DCEP的全面发展无疑更有优点”。

樊律师也赞同这一观点,由于“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现已形成了必定的商场规模,也现已在相当一部分用户中培养了无现金付出的使用习气。”她以为,“民营银行的参加使得DCEP可以适应多元化付出习气,然后有助于DCEP的推行,以及人民币从什物钱银到数字钱银的平稳有序过渡。”

打破独占

在我国,移动付出无处不在,但最常用的方法简直都由两大互联网巨子把控。DCEP试点的稳步推动,或将意味着我国正在遏制付出商场的二元独占,在必定程度上影响现有付出方法的发展。

在樊律师看来,DCEP的推出对付出商场及金融科技企业的冲击的确存在。就法令监管而言, “付出商场/金融科技近年来的确出现了无序竞赛的现象,确保金融安全,防范金融危险,是金融监管的根本职责。”她说,“我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会遵从‘坚决打破独占,纠正、查处不正当竞赛行为,维护公平竞赛商场秩序’的原则。”

刘扬律师告知ALB,对用户而言,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DCEP的现金特点决议了其无法发生利息,而付出宝和微信则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的理财计划。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刘律师以为DCEP所具备的特别优势比付出宝、微信付出等更为先进,由于其“无需账户、无需手续费、无需联网,就可以完成价值转移”。

樊律师也提出,DCEP的推出关于付出商场和金融企业的发展“会有更多幻想空间”。“DCEP推出前,由于缺少法定数字钱银,而比特币等‘虚拟钱银’不归于法定钱银,不允许作为钱银在商场流转,一些创新事务在技能层面缺少付出工具,合规层面缺少法令支撑。” 她表明,“在DCEP推出后或许将会有很多创新事务出现,活泼金融商场,然后服务实体经济。”

机会与应战

谈及DCEP对金融科技企业的影响,刘扬律师指出,未来的竞赛将会发生在由“付出通道”向“付出载体”的改变:不同于付出宝、微信付出等付出通道,DCEP的本质是载体,相当于“钱包”。

 “未来金融类科技企业的主要竞赛赛道是‘钱包’领域,谁的‘钱包’做得好,用户愿意使用,就会拥有更多的流量。在这方面,金融科技类公司的现有生态也完全可以嫁接到DCEP领域中来,衍生品会越来越多,‘钱包’的受众也会越来越广。”刘律师说。

除此之外,他还对DCEP的中心化特点进行了解读。他告知ALB,DCEP所选用的 “可控匿名” 使得虚拟数字钱银的买卖将有迹可循。因而,在处理好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对买卖的追踪或能完成对钱银数据的全方位监管,然后 “有用遏制金融、涉税、涉汇类违法,一起也更有利于冲击灰黑工业” 。

樊律师则对金融科技类企业跨境事务的合规提出了隐忧,由于该类企业“有相当一部分跨境事务,这要求他们不但要恪守国内的法令法规,还需密切重视世界规矩改动,不然或许面临严重的处罚,甚至事务运营的禁止”。

刘律师也对此表明赞同,他以为,DCEP的发展将会倒逼金融科技类公司愈加注重合规,使得 “一些真实想做事、能做事的公司沿着合规的路子逐步发展壮大,而那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伪金融类科技公司注定会被淘汰”。

本文一起刊登在《亚洲法令杂志》我国版4月刊中。

视野开拓

即使你的家也不是你的堡垒:你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如果需要的话,你必须为建筑道路拆迁你的房屋。-《经济学(第十九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